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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我一定要說我買到它了。


  用我辛苦的血汗錢,發年終獎金的隔天,它安穩的躺在我的手上,我還特地



  要求小姐將保固卡寫好放進去後整個紙盒再用膠帶封一遍,回家後自己再興



  沖沖的重新劃開紙箱,維持剛拆封的快感。


  年終獎金只有一筆,一開始的數位相機、Mulberry......東消西減,IPOD還是



  打敗眾多對手脫穎而出,果然音樂的誘惑還是超越時尚與自拍機器,兩年來



  的朝思暮想讓我堅持到最後。



 一打開包裝就被聳動的文字嚇到,輕覆在IPOD的薄膜上寫了三四國語言 "不



 要偷取音樂!!!!!" (就是沒寫中文),我想愛抓MP3的人都會心頭糾一下吧? 大姆



指只要輕輕在轉盤上順著圓形滑動就可以選單,雖然只有20GB容量,但我終於可以實現坐車回南部不用再



一直聽重複歌曲的願望了,5000首歌可以持續聽12小時,把所有會唱的和不會唱的歌通通丟進去,只要一



接上電腦 iTunes,馬上就會幫你檢視是不是有新歌還沒傳到ipod,雖然之前使用的Iriver也是MP3界的交



椅,但是不得不佩服蘋果的可愛貼心之處,就是有一種吸引人的魔力。


i ‧ got‧you!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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